【扫黑除恶】李学跃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日期:2018-12-17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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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上午,由市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学跃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市北区法院以李学跃等16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被告人李学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处二万五千元至二十八万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