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追索百姓“救命钱”,护好医保“钱袋子”


[日期:2024-09-14 15:43:15]
来源:
作者:

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北区检察院上下一体履职,成功办理全市首例医保诈骗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以“不起诉决定+检察意见”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

肖某某在某制药公司作为普通医药代表销售公司生产的药物时,帮助患者篡改医保报销所需资料,使该患者通过医保报销方式购买其公司药物,造成青岛市医保基金损失。案发后,肖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刑事检察部门办案过程中,充分运用检警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扎实固定证据;并充分发挥“府检联动”机制效应,联合医保行政部门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促使嫌疑人主动、顺利退赔全部医保基金损失。因肖某某存在自首、退赔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对肖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确保欺诈骗保行为的“闭环处罚”。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受理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与市北区检察院上下一体履职,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联合刑事检察部门与医保行政部门召开磋商会议,就医保诈骗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达成共识,为全市医保诈骗类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顺利办理明确了方向。

案件审查过程中,市北区检察院依托检察驿站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医保行政部门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和听证员参加,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透明度,提高行刑反向衔接社会认知度。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和行刑反向衔接的相关规定,并就是否需要对肖某某进行行政处罚认真听取当事人、医保行政部门代表的意见。经评议,对于检察机关建议医保行政部门对肖某某立案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的处理意见,听证员一致同意,同时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市北区检察院在食药领域率先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实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助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听证会后,市北区检察院依法将该案移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由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医保行政部门发出检察意见。医保行政部门采纳检察意见并对肖某某骗取医保基金作出行政处罚,肖某某已足额缴纳罚款。

下一步,市北区检察院将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托府检联动协作机制,与行政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写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