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选任公益诉讼“三员”的公告


[日期:2020-06-17 14: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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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搜集排查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提高办理案件专业化水平,实现保护公益最佳社会效果,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公益诉讼“三员”(公益诉讼监督员、公益诉讼咨询委员、公益诉讼观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数

 

本次共公开选任公益诉讼“三员”15名,每届任期三年。

二、主要职责

1.公益诉讼监督员是公益诉讼线索的提供者,对身边发生的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流失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助力检察机关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2.公益诉讼咨询委员是公益诉讼专业问题指导员,就相关专业问题提供专业咨询,可就检察建议内容、整改措施及成效提出专业意见。

3.公益诉讼观察员是公益诉讼保护效果的评估员,参与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监督效果的评估,就相关专业领域好的做法、存在问题等提出观察意见。

4.公益诉讼“三员”同时也是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第三方评估人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三、选任条件

 

(一)公益诉讼“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基础;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5、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

6、公益诉讼监督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对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知识有一定了解。公益诉讼咨询委员应是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公益诉讼观察员能熟悉本行业特点,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益诉讼“三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3、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请携带推荐材料、2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

请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shibeiwaixuan@163.com。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三)审核选任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并择优选任。

本公告由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2-83012059

 

名 词 解 释

01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或者其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02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3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相关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04
诉前程序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应当依法督促或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或者其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